「從2006 校本條例高等法院判辭看五大核心價值的重要。」(五)

家庭作為核心價值的意義

葉神

上文提要:

天主教會對真理及生命的了解,與普世社會存大同亦有小異。我們認為真理作為核心價值,所指的不單是說話要誠實,不能毀謗;更重要的,是我們相信善惡的準則是一套客觀真理,其基礎是耶穌所展現的人性;生命作為核心價值,不單要珍惜生命,更重要的是透過「不可殺人」這誡命展現出生命的價值,不在於帶給別人的效益,而是生命本身是神聖而不可侵犯。

本期探討:

家庭作為核心價值的意義。

普世價值與教會信仰

在判斷善惡的層面,教會信仰與普世價值可說是大同小異,我們要注意大同,也不能忽略小異。普世價值是目前判斷善惡的一個重要準則,但並不是金科玉律,因為它也會因時代而變遷,例如,19世紀以前,黑人做奴隸是合乎「普世價值」的,但今天普世價值相信人人平等。因此,單靠「普世價值」作為判斷善惡的唯一標準,而不對善惡進行探索,也是一種「迷信」。

目前天主教會的信仰與普世價值其中一個最大的分歧,出現在家庭這個價值上。教會信仰一直堅持性關係只應發生在成家立室之後,而且性愛、家庭及生育是有必然關係的。上述這個對家庭價值的了解,與普世價值是有分歧的;這分歧為教會帶來很大的困難,因為當我們一直堅守我們所信奉的家庭價值,會遭到很多反對聲音;但從另一方面看,這個與普世價值的分歧亦為世界帶來重要的提醒:究竟性愛、家庭及生育真的可以分開嗎?如上文所說,普世價值會因時制宜,而歷史上教會信仰是建構普世價值的一個重要組件,如果我們的教育放棄了與普世價值的小異部份,那我們就失去了天主教辦學的身份及使命。(參閱本系列二)

天主教以家庭作為核心價值的意義

在天主教信仰中,家庭是「在婚姻中結合的一男一女連同他們的子女形成一個家庭。」教理2022條言簡意賅地表達了教會在性愛、婚姻及家庭的教導:人透過婚姻關係建立家庭,婚姻中的夫婦透過性關係使二人成為一體,並肩負起生養後代的使命,這亦是自然律當中對達致人性滿全的其中一個自然傾向。這一套自然律論述,有兩個最難明白的地方:一、怎樣證明人有上述這個自然傾向;二、即使這個自然傾向存在,為何相反這個傾向就會視為不道德呢?這一種對教會家庭價值的挑戰,在近代LGBTQ 運動風潮下,使大部分人,特別是青年人放棄教會所信奉的家庭價值。

LGBTQ 運動對教會家庭價值的衝擊

教會一方面堅守人類透過組織家庭,履行自身的使命,同時,人亦能在婚姻及性愛中得到肉體及心靈上的愉悅。家庭價值背後的使命及愉悅,使這個價值變得豐富而平衡。但LGBTQ運動卻從根本性地移除了家庭的使命,使之淪為兩個人彼此滿足的一個場地、一個藉口。

人有很多價值都是不能被實證的,只能相信,舉例說人天生就有人權;人權的概念是不能被實證的,只是人選擇相信人權的存在。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相信家庭的價值究竟是什麼?

家庭的價值與性行為或性關係的價值是分不開的,我們從探討性行為的價值開始討論。人能透過性行為得到愉悅是鐵一般的事實,但兩個人相處,有很多事情可以得到愉悅,我和一個朋友吃喝玩樂、互訴心聲都可以得到愉悅;而我今天和這個朋友玩樂之後,我明天又可以和另一位朋友玩樂再獲得愉悅,但唯獨性關係在道德上只保留給某一個人,我只能跟他/她有性關係,如果我跟他/她已經發生了性關係,我就不應該和其他人有性關係,這一種道德規範是怎樣建構出來的呢?這個問題在實驗室不可能得到答案。我們只能相信性關係不僅僅是兩個人互相取悅的過程,人在性關係中不僅僅是為自己及別人提供一個享受的機會,而是性關係有一個很重要的價值,這個價值涉及雙方必須一生共同生活才能把這個價值滿全。

在傳統的自然律及若望保祿二世的身體神學光照下,我們相信性行為背後的價值就是男女兩性彼此互補,以及在性關係當中肩負起生養後代的使命。亦因此,教會相信性關係必須要在一個莊嚴的承諾下——婚姻關係,才可以發生。如果把生養後代的使命從婚姻中袪除,那麼婚姻的意義就淪為兩個人彼此滿足了。如果性關係及婚姻的意義就是彼此滿足,那麼我們一直相信性關係背後的道德規範,就變得亳無意義了。

總括而言,教會相信家庭作為一種社會制度,不僅僅是兩個人彼此滿足,而是肩負起延續人類的使命。有某些情況,因個人的健康或種種理由,家庭並沒有帶來新生命是可以接受的,但並不等同在制度上根本性地把生育後代的使命從家庭的定義上袪除。我們深信家庭價值所表達的,是人透過家庭而實踐作為人的使命,造福人群。

下期將繼續探討公義及愛德這兩個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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