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植物狀態」的病患者 

 

較早前,被認定為處於「持續性的植物狀態」的泰莉•斯基亞沃 (Terri Schiavo), 因缺乏食水而逝世。這是由於美國法院同意其丈夫的要求,授權醫療機構拔除她的餵食喉管所致。二零零四年三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一次國際研討會中致詞,談及應如何關顧處於「植物狀態」的病患者。

那些處於「植物狀態 (vegetative state)」的病患者,等待康復和自然的終結,仍有權利接受基本的照顧 (營養、水份、清潔、溫暖),並在病床上得到護理,以避免引起併發症。他們也有權利得到適當的、為康復而給予的照顧,並得到為達致最終康復的醫療檢查。

 

我要特別強調:給予水份和食物 (縱然是透過人為的方式) 被視為維持生命的自然的 (理所當然的、必然的) 行動,而不是醫療行動。它應是正常和合宜的,是道德責任,得到適當的效果。這自然的行動也包括向病人給予營養和減輕他們的痛苦。

 

我們有責任向他們提供一般的照顧,包括給予營養和水份。縱然經過評估後,發現他們沒有多大的康復機會,甚至經過多年的「植物狀態」,也不能中止或中斷最低程度的照顧 (包括提供養份及水份)。撤銷提供養份及水份,他們的死因就是飢餓和脫水。若這樣明知故意去做,便是實實在在、因有所不為而引致的安樂死。

 

讓我重申在《生命的福音》通諭的教導,清晰地指出:安樂死是指「為了消除一切痛苦而有所為或有所不為,這些作為或不為的本身會導致死亡,或意圖導致死亡。」這行為是「嚴重地違反天主的法律,因為那是故意殺人,是道德上所不容的。」(《生命的福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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