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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46年3月初,搬離莫雷達房子之後,為避免大眾的反感,鮑思高神父和包萊神父租下了附近的一塊草地,來聚集人數日漸增長的青年們。
這片草地就在莫雷達房子的高堤,籬笆和一座舊的茅屋之間的一片空地,那座茅屋也可存放遊戲的用具。
因著春天美好的天氣,這片青綠的草地可以給青年們用作遊戲、運動、學習音樂、歌詠、祈禱、告解和講道。

 
graphic「我們在這裡,只有盡己所能,做好以下這些工作:教要理、唱聖歌和晚經;然後由神學博士包萊,或由我自己,登在堤上,或一張椅子上,向青年們講道.他們都很願意來聽我們的道理。至於辦告解,是這樣進行的:在慶節日子上,一清早,我就到草場那裡;已有幾個人在那裡等了。我坐在堤上,聽一些人的告解。同時其他的人,或在準備告解,或在感謝上主。有不少辦了告解的,繼續在那裡遊戲。到了早上某一個時辰,一聲喇叭,集合所有的孩子,又一聲喇叭,命大家肅靜。於是我向大家講話,報告要到什麼地方去望彌撒和領聖體。有時如同前面所已經講過的,我們到鄉間聖母堂去,或是到憂苦之慰聖母堂去,到司徒比尼奇(Stupinigi)去,或到某一個前面已經說過的地方地。」(《母院史》145-146)

這群聚集在那裡的青年,使該市的總督–賈富侯爵(Michele Cavour)十分不安,懼怕可能出現的社會動亂。他召叫了鮑思高神父,為求直接了解他的動機和每主日聚會時的性質。但他卻不十分滿意,與總主教商討後,決定在以後的數月裡,派出警察來控制青年中心的聚會。
使這處境更惡劣的,是斐利比兄弟提出沒有預見的抗議,他們宣稱這些青年們「一再踐踏我們的草地,連草根也踏清光了。我們情願不收已經到期的租金,只要神父在十五天內,把我們的草地讓出來。我們無法給與更長的期限。」(《母院史》151)
面對這些接踵而來的困難,不少的朋友和合作者也來勸說,請他「放棄這些無用的工作」;其他人看到他常常被孩子們所圍繞著,開始質疑他的精神是否出現錯亂的情況。包萊神父也開始懷疑,建議他暫時將所有的活動,縮減為二十名年紀較少的青年要理班。
很有可能就在這個時候,兩名鮑思高神父的好友神父,十分關心他的健康,曾想將他送往精神病院去,但都以失敗告終。(參:《母院史》155-156)
在這絕望的關頭,在可以使用斐利比草地的最後的主日上,可能是1846年3月15日,看到了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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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phic 「那天傍晚時分,當我看見那群正在高興地遊戲的兒童時,想到了聖職人員正在許多等待收割的莊稼,而我自己只不過一個人,沒有別的工人,力量也已用盡,身體這樣衰弱,又不知道以後要在什麼地方集合我的那些兒童,覺得實在很激動。
於是我退往一邊,然後獨自散步。也許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這樣激動得流淚。我一面散步,一面舉目望天,嘆息著說:『我的天主!為什麼你不告訴我,應該在什麼地方聚集這些孩子?或者我知道這個地方,或者告訴我應該做的事。』
我剛說完了這些話,來了一個名叫潘克拉喬.蘇阿為(Pancrazio Soave)的,結結巴巴地對我說:『神父是不是想找一個地方來開工場呢?』
『不是工場,是慶禮院。』
『我不懂慶禮院或工場是不是相同。不過,地方是有的。請來看看吧!這地方是屬於若瑟.畢納地(Giuseppe Pinardi)先生的。他是一個很誠實的人。請來吧!一定可以簽訂一個好合約的。』」(《母院史》15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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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院史》內所記載有關這方面的資料上,出現了某些問題。從最近發現到的文件中,可以得出以下的數據:
  • 租賃斐利比草地是於3月上旬(可能是1846年3月1日、主日);
  • 斐利比兄弟在月中終止租約,給予十五天的期限;
  • 與蘇阿為先生於3月15日相遇(與鮑思高神父在《母院史》原稿上所寫的一樣);
  • 包萊神父與畢納地先生簽訂合約,租用一個屋棚(1846年4月1日);
  • 自合同的草稿及合約生效的4月12日,開始裝修屋棚地方,作為小堂之用;
  • 在這段期間,仍然使用斐利比兄弟的草坪,可能直到4月5日(主日);
  • 復活節(4月12日),青年中心正式遷往「畢納地小堂」去。
為證實這些事件的發生,我們最近在市政府的檔案處找到一封鮑思高神父寫的信函(1846年3月13日):

 
graphic「在冬季的時候,我們在我們的家裡和屋內其它角落教授要理課。在最近這個星期,我們與畢納地先生商討一處地方,以280法郎的價錢租用一個較大的房子,作為慶禮院之用,和鄰近兩個房間。這是一處較佳的位置,因為它靠近「濟良所」,鄰近也有許多教堂,及在住宅區裡。現在只等 閣下看否為社會及周邊環境合適而作出批准。」 (節錄自:鮑思高著。《信函:壹。1835-1863》Epistolario. Introduzione, testi critici e note。F. Motto主編。LAS 1991, 66-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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