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思高神父對青年愛的教育(二)  ~張冠榮修士 ~

 

鮑思高家庭通訊 • 第 124 期,1994 年

 

鮑思高神父的教育觀念

鮑思高神父認為教育是全人的發展,把人的潛能引發至最好的效果,就是一個完全發揮功能的成熟基督徒 正如他所說的,一個好公民和一個好教友。所以鮑思高神父界定一個教育者的職責,有如界定一個好的基督徒,父母教育他們子女的職責。因此,雖然寄宿學校是他教育經驗中特別鍾愛的地點,而他大部分著作亦反映一個寄宿的環境。但是他所倡導的教育原則,卻有著更廣闊及多方面的應用。鮑思高神父認為每一次與青年的相遇,都是一個教育的情況。

 

鮑思高神父教育方法的基礎 教育者與青年愛的關係

鮑思高神父把他的教育方法建基於一個教育者與青年感性的愛的關係之上。這句話可以簡括說明鮑思高神父對待青年之道,無論他們在甚麼境況之下,都拿出自己的愛心來善待他們。實際上,這方法的要訣是友善熟絡,感性的愛,以及信任。讓我把這幾個要訣逐一評述。

 

熟絡

為鮑思高神父來說,熟絡表示一種家庭式的關係,以及像家一樣的一起生活和工作,其結果是「家庭精神」。它的相反是上司與下屬的關係,以及公事式、機構式的一起生活和工作。鮑思高神父極其重視這種「家庭精神」的做法,因為他相信以此方式,教育者可與青年建立起一種個人的關係。沒有相熟的關係,便沒有感性的愛;沒有感性的愛,就沒有彼此信任;就沒有個人接觸,所以也就沒有教育。

 

一八八三年,巴黎 Le Pelerin 報紙的一個記者報導,他在華道角祈禱院所見的熟絡與融洽之情:「我們看見了這方式的進行。學生們形成一個大團體,不分等級,如處身家庭中由一處走到另一處。每一班學生都圍繞著他們的老師,聚散都自然而不亂。」

 

熟絡的意義,家庭精神

那位記者所觀察到的,只是家庭精神外表的一小部份反映而已。對於熟絡 家庭精神,鮑思高神父認為在一間慈幼會的會院裡 (不論是大小的祈禱院、宿舍、學校),都應像一個家庭,而所有在這教育團體內的人員,都應該如在一個大家庭中生活。這個「家庭」的觀念應作為一個模範,大家做到越接近越好。家庭是一個人接受愛與關懷的地方,而家庭內各成員亦以愛來作聯系。這是鮑思高神父對家庭的觀念。他童年的經歷,無論是好是壞,都使他認定家庭是擁有不可或缺的價值。在鮑思高神父的心目中,教育團體 (如學校) 若要真的做到有教育性,就要其所能建立感性的聯系和關係,一如在自然生物中的家庭關係一樣。

 

以下是一些引證,說明鮑思高神父如可在祈禱院的團體中建立起一種「家庭」的環境:

 

他帶領我們所過的共同生活,不像是一間宿舍或學校,而是一個家庭。這家庭在一位極慈愛的父親指引下,他只是一心掛念著我們精神及物質的利益 (賈利哀勞,鮑思高傳記 IV, 203)

在祈禱院內,我們好像活在家裡一樣。我們對鮑思高神父的愛,我們想取悅於他的願望,以及他對我們影響,都驅使我們在修德的道路上競爭 (巴里斯奧,鮑思高傳記 V, 486)

祈禱院是一個家庭,所有成員都很平等,當然我們對年長的和長上都特別尊敬。大家合住在一個宿舍,分享同一喜樂的精神以及那與日俱增的熟絡 (亞瑪代爾,鮑思高神父和他的宗徒工作 (1929) 708350)

鮑思高神父視在教育團體中生活,如生活在一種感性的愛的分享中,即如在家庭內。他說:「我想要大家一心一德。我希望我能說出我們那時一起生活的樂趣,因為當時我是其中的一員,即鮑思高時代的祈禱院,……我們都感受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份子。鮑思高常稱祈禱院為家。」 (賈利哀勞,鮑思高神父的教育法 (1955) 18)

 

事實上,鮑思高神父從不稱祈禱院為「書院」(學校或寄宿學校)。在正規的文件上,他稱之為「養育院」。除此以外,就算在院規裡,他都稱之為「院舍」或「祈禱院舍」。這種言詞更接近他要把祈禱院作為一個家庭的意思,而這個家庭就以他為父親。

 

時至今日,以家庭來形容教育團體彼此之間的關係,已算是傳統的說法了。平常它只強調父子的關係,而非其他家庭成員的關係。教育者對青年,猶如「父親」對「兒子」。這種關係,誠然表達了彼此間感性的愛,但亦道出了一方面的某種嚴厲和超然態度,以及另一方面的敬畏之情。為補充這一個形像,鮑思高神父加入其他家庭成員的形像。教育者必須具有一種特別的感性的愛,可稱之為仁慈的愛,並以溫柔關愛的方式表達出來。在家庭之中,這是由母親 孩子的關係表達出來的。他又希望教育者能夠接近青年,陪伴青年,以平等及朋輩的方式來交住。在家庭中,這是兄弟之情。所以在鮑思高神父的心目中,教育者對青年應是父親、母親和兄長。這個描寫教育團體的「家庭模型」,不單是因傳統而為鮑思高神父所採用,而是他認為這是最好的。在心目中,正如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教育團體,又是自然界的為孩子的教育而設計的。因此,任何教育團體,亦應理想地成為家庭的「複製」和「延展」。

 

除了上述以外,鮑思高神父還有他私人的理由,作出這項選擇。雷蒙恩寫道:「在家庭中所體會到的精神之愛,是他的心所熱切渴望的。」(鮑思高傳記 IX, 324) 伯拉道亦說,鮑思高性格的特點,是熱切追求家庭內的親密關係 (預防教育 (1964) 159)。史提拉認為他性格的這種特點,是由於他自小喪失父親而成為孤兒的結果 (鮑思高神父 I,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