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主女修會正式獲確認為慈幼大家庭的一

顯主女修會由聖雷鳴道主教構思,他要求耿其光神父以鮑思高神父及聖女小德蘭 (傳教主保) 的精神草擬修會的會憲。

 

今天,慈幼大家庭按照慣常程序正式認可慈幼大家庭的成員。總部議會以 ASC 304 (1982) ACG 363 (1989) 兩份文件的指示作為準則,來進行相關的確認手續。獲確認的團體合乎以下條件:已獲教會認可,活出慈幼聖召,內在及外在的成長。在籌備慶祝慈幼會來華百周年的時刻,這確認行動亦是很有意義的。

 

這不是一個很龐大的團體 (不超過三十位修女,大部份在香港服務,也有獲調派往加拿大的卡加利服務)。一九五八年在香港立案後,持續不斷地發展、成長。她們在香港常參與慈幼大家庭的行動,尤其在教育方面。一位慈幼會會士擔任她們修會顧問,她們神恩的會祖亦是一位普世教會敬禮的聖人。

 

聖神透過此行動,在紀念雷鳴道主教來華百周年的時刻,施恩於慈幼大家庭及顯主女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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