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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的教會 ~ 總會長查偉思神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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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表現了基督宗教的女性面貌和幅度。經常有些人說,女性在教會中是被歧視的一群。人似乎往往出於惡意地遺忘:二千年來基督信仰怎樣在思想及法律上保護婦女的尊嚴和家庭完整性。無可置疑地我們仍受著歷史的影響而造成婦女難於發展,也忽視了她們的尊嚴,剝削了她們的權利,並常置她們於邊緣,甚至奴役她們。這阻止了她們發展完整的自我,摧殘她們的精神財富。甚至有些「教會人士」也對婦女懷有偏見。若望保祿二世強烈地指責了這錯誤。這些錯誤歸咎於誰呢?實在很難說,因為很多做法和傳統都是在過去黑暗時代中形成的。
在舊約中,婦女的地位在她身為母親而被肯定。沒有孩子是一種侮辱和不幸。這樣的想法帶來的後果就是:一個女人的生活受制於丈夫,若成為寡婦更會受到社會的歧視。新約中,耶穌的生活和教訓成為一個革命性的見證。他不但講論婦女的尊嚴,一如聖保祿指出,在基督內消取所有的分歧,「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迦 3:28) 耶穌以實際行動抗衡社會把婦女貶低為「惡夢」:他讓婦女跟隨和服侍自己,寬恕並勸導犯姦淫的婦女,逗留在瑪爾大和瑪利亞的家裡,保留了復活後的首次顯現給婦女,在婚姻中宣佈男女的平等。
在歧視兒童、奴隸、寡婦、長者、病弱者的羅馬世界裡,婦女不能立遺囑,不能在法庭上作證,並處於父親或丈夫的監管之下。如果男人不忠被視為是「意外」,女人則是嚴重錯誤,可判死刑。基督信仰帶來真正的文化革命,改變多個世紀以來的習俗。事實上每個人無論是什麼社會地位、性別、種族和背景都有不可剝奪的尊嚴。保祿向哥羅森教會說,在這商業和不道德的交叉點,家庭是社會的首要基礎,夫婦要生活出婚姻的不可拆散性。他對厄弗所人寫道:婚姻就是基督愛教會的象徵,一份能帶來生命的愛。
世代以來,甚至在教會內婦女也被視為負面。一些中世紀的神學家認為:女性就是原罪的罪魁。一些傳道者更把女性標籤為原罪的引誘者。但也有維護男女平等的人,在注視瑪利亞的基礎上重視她們的地位。伯爾納伯 (Bernard) 說:「不是那身為女性的瑪利亞為人類帶來救恩嗎?」而事實上,婦女在教會內也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力。由聖保祿的書信中所提及的女性合作者足見一斑,也可見於早期的殉道者,如:依搦斯 (Agnes) 和則濟利亞 (Cecilia),或有一些重要人物的母親,如:君士坦丁的媽媽凱倫娜 (Helena),聖奧斯定的媽媽莫尼加 (Monica),鮑思高神父的媽媽麗達 (Margaret),又有一些眾所周知的會祖和改革者,如:大德蘭 (Teresa of Avila),瑪利亞瑪沙利羅 (Maria Mazzarello);或是一些神聖的皇后,如:匈牙利的伊利沙白 (Elizabeth of Hungary),葡萄牙的依撒伯爾 (Elizabeth of Portugal) 等。
文藝復興時期,加大利納 (Catherine of Siena) 提醒教宗及執政者,如果他們沒有人性及基督化的質素,便很難去幫助自己的子民。這句話直至今日仍受用。彼利其特 (Brigid) 簡直把這理念發揮得淋漓盡致,她身為八個子女的母親和教育者,意識到歐洲大陸嚴重的社會、政治和宗教問題,她創立了至聖救主修會,親自為它寫下了一些絶對為女性從未聽過的「會規」。她曾夢想整個歐洲大陸能堅守她的基督徒根基。她與加大利納和斯坦 (Edith Stein) 同為歐洲大陸的主保。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為女性的本性、聖召和使命感謝天主:因為她是在母腹中孕育新生命的母親;是家庭和培育價值觀學府的創造者;是全心全意地為愛和生命服務的妻子;是為經濟和政治舞台帶來人性面貌的工作者;是天主在受造物身上找尋積極回應的獻身者;因著女性的天賦,豐富了教會和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