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天主的美善作證


  瑪 5:13-16

 

天主的光明在於人能以真心和愛去對身邊的人,尤其是最有需要的人:使受壓迫的人獲得自由;把食物分給飢餓的人,收容流浪的窮人;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依 58:6-10) 為天主作這樣事的人,對於他們的哀求,上主必回答:「我在這�堙I」,也必使他們的黑暗將變成光明。

 

這正是今日福音中,耶穌對我們的要求:以善行去為天主的美善作證:成為地上的鹽...... 和世界的光...... 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耀你們在天之父。

 

**仁愛慈善的主耶穌!請助我們大方和勇敢的活出您的教導!**

 

江志釗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