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主
谷 12:28-34
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們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谷 12 : 29-30)
這是舊約中天主給選民的命令,耶穌也申明這命令的重要和首要性。我們在生活中,可有以此為生活的基本心態呢?
**全能的天主!請助我們以您為生命之主。**
江志釗 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