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主內
谷 3:13-19
耶穌選定了十二人,為同他常在一起,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且具有驅魔的權柄。(谷 3:14-15)
宗徒領受了宣講及驅魔的能力,當然這需要他們常與主同在,才會生效。所有信徒也領受了傳福音的責任,只要我們留在主內,祂必使我們的見證有效!
主聖神!請助我們留在主內為能見證祢的福音。 江志釗 神父
江志釗 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