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瑪
5:20-26
多少次,我們曾不經意或氣憤地罵我們的兄弟姊妹:『傻的』、『白癡』。
很可能我們忘了耶穌的教訓: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瑪 5:22)
耶穌並不是輕輕或漫不經意地說的,他是在教導人:『不可殺人!』時,提出要人對身邊的人,不單不會有傷害的心,還要有一份尊重的心。這就是天主對人生命的尊重,也要人如此互相善待。
**讓我們分享您寶貴生命的天主!請助我們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尊嚴,更能大方和勇敢的與別人修和。**
江志釗神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