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永生
谷 10:28-31
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谷 10:29-30)
我們曾為主捨棄過甚麼,或願為主捨棄甚麼呢?我們可有想到要獲得永生呢?
主聖神!請助我們時刻醒覺天主的恩賜,並渴望永遠與祂在一起! 江志釗 神父
江志釗 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