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事人
瑪
23:1-12
我們都不多不少的喜歡話事、做自己想做的事、甚而有權有勢,但可有想到背後要承擔什麼呢?耶穌曾教訓自己的門徒和群眾,不要像經師和法利塞人,只求外在的尊貴,而不實踐天主的法律:因為他們只說而不做。(瑪
23:3)
相反耶穌教導我們要:你們中最大的,該做你們的僕役。凡自高自大的,必被眨抑;凡自謙自卑的,必被高舉。(瑪
23:11-12)
我們還想做話事人嗎?無論如何,天主要我們做自己的話事人,但要善用這自由和負起責任,並活出祂給我們的使命,對世界和近人負起責任。
**聽命的主耶穌!請教我們謙遜地跟隨您,在生活中承行天主的旨意。**
江志釗神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