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生命
瑪 5:20-26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 5:22)
耶穌要人愛生命,不要傷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要認真地求和解!
主聖神!請助我們努力對自己及他人保持友好的關係! 江志釗 神父
江志釗 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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