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待人


瑪 5:20-26

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 5:22)

耶穌要求門徒尊重生命,視他人如兄弟,不要以言語傷害他們!

主聖神!請助我們學習尊重他人如兄弟!

江志釗 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