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待人
瑪 5:20-26
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 5:22)
耶穌要求門徒尊重生命,視他人如兄弟,不要以言語傷害他們!
主聖神!請助我們學習尊重他人如兄弟! 江志釗 神父
江志釗 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