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血
若 6:52-59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若 6:54)
若單從人的角度來看,耶穌這要求確很嚇人,人怎能吃人的肉和喝人的血呢?但若從救贖的角度來看,我們要接受耶穌為我們成為了我們贖罪的祭品。
我們要承認自己有罪,要靠祂的救贖。我們要不斷依靠祂的幫助和力量,這樣我們就必須領受祂的體血了。
**生命之糧基督!請助我們明白離了您的助祐和贖罪,我們不可能得救。**
江志釗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