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發怒
瑪 5:20-26
凡向自己兄弟發怒的,就要受裁判(瑪 5:22)
耶穌將愛的誡命推到最高境界,人不單不可殺人,甚至向自己兄弟發怒也不可,否則會受天主的裁判。我們對身邊的人,能有這樣大的寬容嗎?
**愛主耶穌!請補助我們對他人的氣量和容忍的不足。**
江志釗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