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命
谷 12:28-34
當時的猶太人很著重守誡命,亦會爭論那一條誡命才是重要的一條。耶穌清楚解釋了,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谷 12:29-31)
兩條誡命,可說是教友們生活的中心,第一:愛天主;第二:愛人。
雖然看似很容易做到,當真正生活時郤往往受到很多的衝擊!亦讓我們想到,誡命不單單只去守,更重要的是如何實際生活出來。
細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