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的賞報
瑪 19:23-30
凡為我的名,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兒女、或田地的,必要領取百倍的賞報,並承受永生。(瑪 19:29)
耶穌許諾凡為祂而捨棄的,必有百倍的賞報。我在修會二十五年的生活中,確實體會了,很多人視我如兒子、兄弟。不過,我更珍視就是現在和祂同在之樂和平安。當然,我更渴望的就是永遠和祂在一起。
江志釗 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