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
「理智」在預防教育法中是非常關鍵性的,因為它是作為教育青少年三個重要方式之間的橋樑︰

- 它可確保一個出於真愛的關係(感性的需要),以免出現偏愛。
- 它可確認信仰的基礎(靈性的需要),以免墮入迷信或宗教狂熱。
- 它可保證人類理性的交流(理性的需要),以免走向自我封閉的死胡同。
簡單來說,理智防止上述三個人類基本價值變得極端或誇大。在預防教育法中,宗教、理智、仁愛三者間的平衡,有助學生感到受重視,因而有利於他們的學習和探索。
但是,只有當教育者認同自己的身份時,他才會尊重學生。教育者必須懂得了解和接納自己,他們才會懂得了解和接納他們的學生。
以下是運用「理智」於教育時的基本原則︰
- 不滿意自己身份的教育者比較傾向使用規則作為防衛,以掩飾他們的不安。他們帶上面具掩蓋他們的恐懼,與學生一起時難以放鬆。他們所設定的規則多是為了個人的利益,而少為促進學生的成長。 |
- 不了解和不接受學生的老師,是不能判斷自己所定的規則是否真正能幫助學生的成長。 |
- 反之,充滿自信及自尊的教育者,除了認識和接受真正的自己外(包括優點及缺點,個人性格,待人處事態度等),他們亦較能了解和接受他們的學生。只有這樣的老師,才能給與學生營造家庭氣氛。他們所定的規則,是有利於學生的個人和團體成長,因此也會令學生信服。 |

自我了解和對學生的了解所營造的和諧,促使教育者和學生建立良好關係,因而創造出有利學生成長的學習環境。
圖片 : Peter Gonsalves (取自 Growing with the 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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