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玩把戲的比賽 ※

 

然而,有一個主日下午,聖安道堂裡,聽講教理的人不多。原來那天下午,聖堂外面的廣場上,來了一個玩把戲的,表演各種特技,且向市內所有的青年挑戰,看誰敢與他一較身手,比賽跳遠和賽跑。為此,大家都到他那裡去看熱鬧。

 

若望因見自己的同學都離他而去,覺得很不高興,便去看看究竟有什麼事;發見那個玩把戲的,果真是一名運動健將。他能夠跑得像火車那麼快。他有意想在基愛理市內,停留一個相當長的時期。

 

若望召集自己最好的朋友,同他們商議:「如果那個玩把戲的,繼續在主日下午公開表演的話,我們的同樂會就要解散了。必須有人出來,與他比賽,贏了他,才能迫使他接受我們的條件。」

 

「誰能贏得了他呢?」

 

「一個這樣的人,可以找到的;這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譬如說,在賽跑方面,我覺得自己的能力並不是不及他。」

 

若望當時已是一個十七歲的青年,體力充沛,大可與那個玩把戲的一決勝負。

 

比賽的地點,是在通往杜林的基愛理城門大路;就是要從基愛理市的一端,一直穿過全市,砲到另一端。比賽的輸贏定為二十塊里拉,正好是若望一個月的膳宿費。若望沒有這筆錢,而由同樂會的會員們共同湊足此數。鮑思高神父自己寫道:「有許多人在場觀看。」

 

起跑後,玩把戲的果然跑得很快,在若望前面約有十公尺。他原是一名賽跑好手,而若望只是一名業餘的運動員而已。「但是不久,我追上了他,而且把他拋在後面這樣遠,以致他剛跑了一半路,就停住了,承認我贏了那項比賽。」

 

本來這場比賽,應該就此結束的;可是,那個玩把戲的卻要求再來一項比賽。接受挑戰,事關全體的榮譽;如不接受,則有礙全體的顏面。

 

鮑思高神父寫道:「他對我說:『我跟你比跳遠;不過,我要這次的輸贏,定為四十塊里拉。』我們都接受了。」

 

於是由玩把戲的選定比賽地點。他選定了一條小河:必須跳到河的對岸。那邊岸上,立有一堵矮牆。玩把戲的先跳,雙足正好踏在極近那堵矮牆的地方。

 

關於這項比賽,鮑思高神父自己寫道:「要比他跳得更遠,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這樣,我只有輸的份兒,決不可能贏。不過,我想出了一個辦法:我也照樣跳了過去;可是,把手放在牆頂上,繼續跳過了那堵矮牆。」結果,像跳了一次撐桿跳,又贏了這項比賽。

 

玩把戲的很生氣,一方面是因為輸了錢;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觀眾開始嘲笑他了。鮑思高神父繼續寫道:「那玩把戲的不服輸地說:『我還想跟你較量一下。隨你選擇一種特技的比賽。』

 

我答應了,選定了耍棍子,輸贏為八十塊里拉。我就拿起一根棍子,在它的一端,放上一頂帽子,然後把另一端放在手掌上,接著不用第二隻手去接觸它,使它跳到小指上,再跳到無名指、中指、食指、大拇指等的指尖上,後來再跳到手腕上,由肘而至肩上,再跳到下巴、口唇、鼻子和額上;最後使它循著原路,跳回到掌上。

 

我的對手說道:『我不用害怕會輸;這正是我最擅長的把戲。』

 

於是他拿起那根棍子,使出他全副的本領,使棍子一直跳到了口唇上;可是,從這裡跳到鼻子上去的時候,由於他的鼻子太高,棍子一撞就失去了平衡,不得不用手來把它扶住,免得它掉在地下。」

 

這時,若望看見那個玩把戲的輸了這麼多辛苦掙來的錢,對他起了憐憫之情。鮑思高神父繼續寫道:「那個可憐蟲,眼看自己的錢喪失殆盡,就好像瘋人似的大聲叫道:『我寧願忍受不論什麼別的恥辱,卻總不願意輸給一個學生。我這裡還有一百塊里拉,就用這些錢和你決個勝負:我們兩人,誰能爬到這棵樹的最高處,誰就贏這些錢。』說著指示路旁的一棵榆樹。

 

我們也接受了他這次的挑戰;而且我們也有些願意他能贏這次的比賽,因為我們覺得他很可憐,不願意看見他完全破產。

 

他第一個往那棵榆樹上爬,爬得那麼高,假如有人再爬得比他高一點,樹必會折斷,使那爬樹的人從上面掉下來。大家都說,再不能爬得更高了。

 

我嘗試著往上爬,一直爬到了他所爬到的那個高度,使樹不致彎曲,然後用手緊握著樹枝,把身子朝空倒豎起來,使我的兩隻腳,比那個挑戰者所爬到的高度,高出了約一公尺。

 

這時,下面爆出了熱烈的歡呼聲。我的同學們,都高興得互相擁抱,跳躍歌舞。那個玩把戲的,卻難受得幾乎要哭出來。

 

不過,我們看見他那種非常沮喪的樣子,願意給他一些安慰。我們同情那個可憐蟲的悲慘處境,就對他說,我們自願把錢都還給他,只要他肯接受一個條件,就是請我們吃一頓飯。」

 

在《回憶錄》上,他記著那頓飯,一共花了二十五塊里拉;因此,那個玩把戲的,還可以收回二百十五塊里拉。鮑思高神父也寫道,那個玩把戲的鄭重地答應了,以後不再在聖堂前面的廣場上表演,以免妨礙教友們進堂參與聖教禮儀,並且對同樂會的青少年們說:「你們送還我這筆錢,使我不至於破產。我全心地謝謝你們。我要常記得你們的恩典,以後我再也不敢與學生賭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