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幼協進會 ※

 

一八七六年,鮑思高神父終於使他設計的善會,達成了一個正式的形式,稱他的那些助手所形成的團體為「慈幼協進會」。他編寫了協進會會會規,迅速地把它印成了單行本,並把它呈上教宗批准。一八七六年五月九日,他收到了教宗碧岳九世有關慈幼協進會的一份「簡令」。

 

協進會的宗旨,仍與兩年前他所陳述的相同:善渡教友生活,以謀求自己靈魂的神益;協助慈幼會士,從事各種工作;「消除」一切罪惡,以免兒童受到危害。

 

協進會所提供的方法,也與慈幼會士所採用的相同:講解要理、避靜退省、支持司鐸聖召、散佈良好刊物、多行祈禱、慷慨佈施。

 

最後這句有關「佈施」的話,引起了不少誤解。有些慈幼會士,把協進會的工作,事實上縮成以金錢捐助慈幼會事業。

 

鮑思高神父曾強烈地糾正這種錯誤的思想,因為它降低了慈幼協進會的身價。一八八二年,他在法國土倫 (Tolone),作了這樣的聲明:「必須明瞭清楚這個善會的宗旨。慈幼協進會,並非只應該給本會的事業捐錢,卻也應該採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協助拯救自己的弟兄,尤其是青年們的靈魂。」

 

鮑思高神父,無論是在國內,或是在國外旅行,都竭力設法增加協進會的人數。莫朗•浮爾茲 (Morand Wirth) 寫道:「熱那亞和利古理亞二地,是他尋找協進會的重大地區。在法國,則以尼斯 (Nizza) 為一個重要的中心,因為那是一個集合世界各地僑民的大都會。至於馬賽 (Marsiglia),那裡的協進會那麼熱心地支持鮑思高神父的工作,使他在那裡,覺得好像是在自己的家裡一樣。」

 

在西班牙,有一位最典型的協進會員,就是陶樂德•卓比德雅 (Dorotea Chopitea)。她成為「慈幼會事業之母」。現正進行她的列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