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若望鮑思高與伯多祿的繼位者(續)  ~ 梁定國 ~

 

鮑思高家庭通訊 • 第 72 期,1986 年

 

() 應用於今日的環境

() 梵一及梵二教會學簡介:

鮑思高神父生長於梵諦岡第一屆會議 (一八七零年) 的時代,而他當時的「教會學」,特別在有關於「教宗」的論題上,與現今梵二的時代有一距離。

 

梵一對於教會的形象是在於「制度」的方面,教會是一個獨特,而具體的社會。「教會並非一個民主或代表制的社會,而是她所有的權力集中於領導階層。」我們可以在梵一的大會文件的初稿上看到:

 

基督的教會並非一個平等,每位教友擁有同等的權力,而是不個不平等 (註:積極的意思),但這不平等並非因為某些為神職界,而其他是教友,而是在基督的教會內,天主給予某些人聖化,教導及管理的權力,而其他卻沒有。

 

在一冊名為「教會模式」(“Models of the Church” by Avery Dulles) 的書中,其中一個模式便是「制度」的模式,作者認為,這制度模式在過往給予羅馬天主教徒一種強烈的共同感,「他們知道他們的身份及他們所持的原則,他們有一強烈的對制度的忠貞態度,因為他們被激發起接受教會的訓導。」

 

鮑思高神父對教會的忠貞,可以歸納在這範疇內,但若過份強調這「制度主義」(Institutionalism),唯一的結果便是「反神職主義」(anti-clericalism),這在鮑思高時代的意大利可以找到這結果。

 

在梵一的一百年後,梵諦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展示出另一類型的教會學,在梵二的「教會憲章」中所展示的教會形象都著重於奧跡,聖事,基督的奧體及天主子民的形象上,而教會的制度結構只在於憲章內的第三章才討論,從這樣的安排及結構,可以看到教會將她的重點由著重於管理方面轉往聖化及教導的職務。

() 慈幼會士怎樣在今日的社會上反應?

(介紹兩位總會長的公函)

在梵諦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舉行前十年,總會長李嘉堂神父的其中一封公函談及:「學習怎樣認識,愛慕,及保護教宗。」在他的公函內,他給予我們一個十分堅固的鮑聖對教宗的敬禮的歷史背景及基礎,甚至今日,我們也可以從這公函中找到為何及如何鮑思高神父對教宗忠貞的承諾的理由。

 

在他的公函末端中他寫著:「鮑聖十分關注有關他對基督在世的代表的敬愛之情,能否在他的繼位人及整個慈幼大家庭內滲透出去。」

 

盧華神父是鮑思高神父的繼位人,將這敬禮在修會內發揚光大,在他於一八九三年的一封公函中說:

 

「鮑思高神父視教宗為他腳前的明燈,他以言以行及榜樣教導我們去愛他,保護他,及以極大的尊敬去接受他的教導及完全地服從他。」

 

李嘉堂神父一如其他的總會長一樣將這敬禮在修會內發揚光大,而他於一九五一年的公函便是一個好好的例子。

 

除卻盧華神父,及李嘉堂神父外,當今總會長衛甘諾神父於今年十月發表了他有關「我們對伯多祿的繼位人的忠貞」的公函。

 

衛甘諾神父以另一方式來處理我們這一個特恩。他給予我們一個教宗執行他職務的新貌,特別是有關於「教會憲章」,他在這憲章內作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反省,他的信末,還向所有的慈幼會士對於我們對教宗忠貞的態度作出挑戰。

 

讓我們作一深入探討這位總會長的公函。

 

() 教宗執行他職務的新形式。

在這八十年代,執行職權時不但要面對政治性及教會性改革的挑戰,同時也要適應在信理上成長及牧民方面的需要。

 

教宗在執行他的職權時,增加了權威性,特別在社會問題方面。

 

當今數位教宗的地位及聖德,澄清了俗化理性主義對教宗服務的形象,同時加強了教宗的普世性。

 

大公會議所頒佈有關教宗與主教團的權力的行使,使這權力更形充實。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便是教宗保祿六世所立的全球主教會議。

 

為能有一更新的教會感,對教宗的職權行使方面的改變是不容忽視的,而我們對教宗孺子般的忠貞是隨著我們對教會的智識及時間的進度而加深的。

() 困難的時代。

衛甘諾總會長在公函中寫著:「現今世人完全置信於一切惡意批評當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言論:看輕他權威性的言談,同情那些他所批評的意識形態,認為他對於當今社會的論調都是過時及太過限制性……

 

衛總長繼續說:「從牧民的觀點來看,若牧者或教師反對,看輕,甚至藐視教宗及教宗的言論時,會對青年做成嚴重的傷害。」

 

我們可以觀察到在今世這些批評所做成的壞影響,特別在倫理方面,俗世的社會形成一像「新倫理」與教宗的訓導對衡,同時,許多人們將教宗的言談作為討論的題材,若從牧民的觀點來看,是不能接受的,我們應以孝子般的忠貞,信服地保護教宗個人及他的職權。

 

若鮑思高神父生長在我們這時代裡,他必定會大聲疾呼,宣稱自己的忠貞。我們既身為他的神子們,應作甚麼來回應呢?

() 我們以何種忠貞的態度來回應?

對教宗的忠貞不單是個人內在的態度,而應在我們的牧民工作上表現出來,在新訂會憲中說:「我們教導年青的基督徒對教會有一權威性的認識,並在工作中與他一起成長。」

 

衛總會長在公函中提及了三種方式來回應:

 

(1) 教會的意識應為「奧蹟」,梵二文件中所提及的聖統制,並非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而是從聖事性方面,因聖神的推動,實現為天主子民而服務,教宗所擁有的權力,並非單在管理,而是以基督所賦予的神權內,執行真理及愛德的工作。

 

(2) 將教宗的訓導歸納在我們的牧民工作內,應看重教宗的文告,勸喻及其他別的指示,這是一種方式來加闊我們對教會及社會的視覺,及面對社會的各種挑戰。

 

(3) 教宗在倫理及社會性問題指示的重要性。這是沒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解決各文化內的倫理問題,但若依附教宗在有關人性正確行為所發表的信理及倫理指示時,可以得到一些解決問題的指示,若我們希望將福音的信息帶給青少年,來準備他們以基督徒的態度來面對這一個工業及政治性的社會時,我們應具備教會在這些社會問題上的智識及態度。

() 給論:歷任教宗的回應。

() 與鮑思高神父同時代的教宗。

教宗庇護九世在鮑思高神父的生平內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他說服鮑思高神父的工作是天主的旨意,並且為當時的環境是十分需要及適合的,他並勸告鮑思高神父將他的工作永久地組織起來,成為一個修會,教宗在這修會被批准的過程中,幫助了鮑思高神父克服了許多大的障礙,他也「命令」鮑思高神父寫下他的回憶錄,因而使我們今日能在這回憶錄內得益不少,在這位教宗的任期內,修會及會憲都獲批准,而母佑會及協進會的會憲同樣得到批准,他並自任為教廷官方慈幼會的保護者。

 

當鮑思高神父於一八七八年獲教宗良十三世接見時,教宗良十三世申請為協進會員。

 

他委任賈理哀勞為慈幼會首位主教 (一八八三年十月),在鮑思高神父去世後一月,他接見了盧華神父,他明認了鮑思高神父的聖德,同時,給予這個剛喪失了慈父的修會一些寶貴的指示及安慰,並鼓勵慈幼會向歐洲以外發展。

() 鮑聖去世後與梵二前的列位教宗。

當教宗庇護十世仍是一位司鐸時,他於一八七五年八月探望了鮑思高神父,與他同桌共食,並且成了慈幼協進會會員,一九零七年七月,他批准了鮑思高神父的列品手續的開始,一九一四年二月,也批准了多明我沙維豪的列品手續,一九零八年,委任賈理哀勞主教為中美洲的宗座代表,他也是首位被列入聖品的協進會員。

 

一九一五年十二月,教宗本篤十五世委任賈理哀勞主教成為首位慈幼會樞機。

 

當教宗庇護十一世於一八八三年剛晉鐸後數月,他前往青年中心探望了鮑思高神父,並逗留了兩天,他與鮑聖進食,並且得到了許多忠告。他常常在私下及公開地講及他這次與聖人的會晤,並引以為榮,他不遺餘力地促使鮑思高神父的列品手續儘快完成,他於一九三四年復活主日列鮑思高神父入聖品,來結束當年聖年的活動,人們常稱他為「鮑思高神父的教宗」,他常以這稱號為榮,他並且在一九三三年及三六年宣佈多明我沙維豪及瑪利亞瑪沙利羅的聖德,他更於一九二七年提升了 Hlond 主教為樞機。

 

一九五一年六月,教宗庇護十二世列瑪利亞瑪沙利羅入聖品,他同時於一九五零年及五四年將多明我沙維豪列入真福及聖品,在一九五三年,宣佈盧華神父的聖德。

() 梵二之後的啟示

教宗若望廿二世在祝聖羅馬的鮑聖大殿的機會上,寫給李載理總會長一封信,在信內教宗說:「若有人希望認識鮑聖的精神而忽略了他對羅馬教廷的忠誠的話,這是絕無可能的,而在我以前的教宗對鮑聖也表示出他們慈父的關心及敬重,事實上,教宗庇護九世鼓勵他創立慈幼會,良十三世將興建羅馬聖心大殿一事委託給他。」

 

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七八年一次對第廿一屆全會代表大會的成員講話時說:「為這個世界及教會,做一位名實相符的慈幼會士,我的前數任教宗特別是庇護十一世,他列鮑思高神父入聖品對鮑思高神父所有的敬重,愛戴及賞識,我對你們也有同樣的感覺,因為你們過去的一個世紀內在意大利、歐洲及拉丁美洲所建樹的一切。」

 

很抱歉我找不到在位僅卅三日的教宗若望保祿一世與鮑思高神父或慈幼會有關連的資料。

 

當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一次接見第廿二屆全大的代表時說:「我看到慈幼會士在世界各地為教會,特別為青年人所做的一切,我可以代表普世教會為你們所做的表示欣慰及謝意,當鮑思高神父於一八五八年將會憲的草稿呈交給教宗庇護九世時,這細小的種子開始萌芽,在一八七四年,會憲得到批准時,這棵樹可說已成形,並向世界各地擴展……

 

一九八五年五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提升三位慈幼會主教為樞機,他除列舉兩位中華致命者為真福的雷鳴道主教和高惠黎神父外,他同時宣佈 Augustyn Czartoryski 神父,Teresa Valse Pantellini 修女,及協進會員 Dorotea Chopitea 夫人為可敬者。

 

由這麼多位教宗對慈幼會所作的愛護及關懷,我可以肯定這是天主給予我們為鮑思高神父的神子對教宗的愛戴的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