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與人禍的啟示                         ~ 黃建國 ~

 

 

 

天災,顧名思義就是天然的災害,例如火山爆發、地震、颱風或熱帶風暴、龍捲風、海嘯等等。我們在目前還沒法控制的天災面前,除了束手無策感到無助外,只能全力善後賑災。這些天災一旦發生,就會奪去很多人的生命。最近在緬甸肆虐的強烈熱帶風暴「納爾吉斯」非常可怕,兩三天內就奪去了數萬人的生命。五月十二日在中國四川汶川發生的八級大地震,更瞬間就把城鎮變為廢墟,奪走了近十萬人的生命並使數以百萬計人喪失家園。

 

人禍,顧名思義就是人為的禍害,例如戰爭、911美國紐約事件、山東的火車相撞及香港的旅遊巴意外等。由人有意無意所造成的禍害,稱為人禍,而其殺傷力絕對不亞於天災。天災的發生頻率不多,而且是偶爾發生而已。相反,人禍的發生是不斷的,每分每秒都在發生,並且常在威脅和危害著我們人身心靈的生命。

 

我認為,凡是抹殺生命(這裡指的是包括身心靈的生命)、窒息生命、使生命不成長的,就是邪惡。因此,我稱天災與人禍為邪惡。我們人對天災是無法控制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盡人事,聽天命」。

 

可是,人禍是人為的、是有意或無意中所造成的、可以避免的、可以控制的。人的邪惡不僅是由人的不完美和有限所造成的,而是來自人的自私及意圖支配他人、控制他人、凌駕他人之上的慾望,這些都是人邪惡的主要動力。

 

讓我們來探討人的邪惡 ─ 人禍在我們生活中的普遍性。從聖經舊約的創世紀就有很明顯的事例。例一,加音殺自己的弟弟亞伯爾(創四;1-12);例二,若瑟受父親特別疼愛,他的兄弟想殺害他,最後終於將他賣給外鄉人(創 三十七;12-36);例三,雅各伯因受到母親的唆使,欺騙父親依撒格,搶奪了長子名份及祝福(創 廿七;29),而導致他哥哥厄撒烏要殺害他(創 廿七;41)。達味王因好色而不克制自己的性慾,犯了姦淫,並且濫用權利把情婦的丈夫派往戰事最激烈的前方去送死(撒下十一;2-17)。從上述四例,我們可以看見,前二例都是嫉妒所產生的結果,例三是貪婪及謊言的結果,例四是自私自利而不擇手段的結果。

 

在新約裡,耶穌本身也是人邪惡的犧牲品:猶達斯只為了三十塊銀錢就把耶穌出賣了(瑪 廿六;14-16);猶太人、法利塞人及經師也是為了嫉妒祂的成就把耶穌交給比拉多釘死。凡是危害人的生命及使生命不成長的都是邪惡。殺害身體生命的邪惡比較明顯;相反,殺害心靈的生命雖更普遍,但不容易察覺。

 

「你們一向聽古人說……卻對你們說……。」(瑪 五;21-48),在這些福音章節中耶穌道出了非常重要的訊息:「你們一向聽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的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瑪五;21-22)這裡耶穌所表達的不是殺害身體,也不是用刀鎗,而是用更普遍和更高層次的手段,就是用語言和態度,殺害人身心靈的生命,使生命失去活力、沒有生氣、變形、扭曲及失去意義。

 

「無論誰使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繫在他的頸上,沉在海的深處更好。」(瑪十八;6)「使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喪亡,決不是你們在天之父的意願。」(瑪 十八;14)這裡耶穌強調的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如果我們的行為對別人有不良的影響,那麼我們就要三思而後行,表示負責。否則我們的壞榜樣就會危害幼小的心靈,使他們效尤而誤入歧途;這就等於殺害了他們的生命。

 

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得不到尊重、不被接納、不被肯定、受到冷漠及虛偽的待遇,就不能健康、快樂地成長。在人組成的團體:家庭、學校、公司、工廠、軍隊、堂區、修會、教會中,我們要問的是:這些有人的地方,是在促進人生命的成長還是在危害生命呢?全在於我們的抉擇。我們可能會說,我們一定不會殺害生命。我也相信我們所講的是真的。但是殺害生命可以是明顯的、公開及公認的、受到大眾所關注的,如戰爭、恐怖活動、暴力相待、謀殺等等,這些邪惡的事我們當然不會去做。可是,殺害生命可以不用刀鎗,不用暴力;我們可以用語言、態度和制度就可致人於死地,其威力絕不亞於刀鎗。如果我們是站在領導的地位,我們的言行和決定是否使生命成長,或窒息生命呢?在任何人的團體中,我們所提供的是否有利生命成長,或窒息生命呢?

 

其實我們該自問的是,我們有沒有藉著我們的語言、態度和制度,在我們所在的單位中,使我們接觸的生命不斷成長?我們有否尊重人權:知情權、發言權、參與決定自己的未來權、選擇權等?我們有沒有接納與肯定他人:給予他們足夠的時空去成為他們自己?我們對人的態度是否視若無睹、冷漠無情、漠不關心、輕蔑,傲慢呢?好像聖經中富翁對乞丐拉匝祿冷酷的態度一樣?(路十六;19-31)其實,富翁沒有做什麼壞事,只是沒有做應該做的善事。

 

還有一個使人不成長的普遍因素,就是不真誠、偽善或虛偽。耶穌在瑪竇福音裡用了很長的篇幅痛罵經師和法利塞人:「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瑪 廿二;13-36)耶穌所強調而痛斥的是他們的虛偽,因為他們是偽君子並提醒我們謹防他們的酵母(路十二;1)。虛偽的人是不真誠的,他們的言行都帶有謊言成分。原來魔鬼是謊言的高手和專家,所以牠被稱為謊言之父。當人不被接納或肯定時,也會變成不真誠、虛偽,不自覺地加入邪惡的行列。

 

邪惡的人常會找人代罪(代罪羔羊),把焦點轉移他方,並傾向於犧牲他人以保存自己的完美形像。當我們否定了自身的邪惡時,就會清楚地看到他人身上的邪惡。耶穌就是這樣指出經師和法利塞人的邪惡:「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若八;7)「為什麼你只看見你兄弟姊妹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呢?」(瑪 七;3

 

當人沒辦法成長、不被接納、沒有時空去成為自己時,很多人性基本的需求就得不到滿足;這時,我們本能地就會尋求人最基本的需求:求生存。不過,當這樣的生存失去其意義的時候,人就會尋求結束自己的生命。

 

我們每個人在不知不覺中,下意識地加入了邪惡人群的行列,但還不知情。意識到及承認自己的邪惡,是跳出邪惡、阻止邪惡發生及控制邪惡的第一步。所以耶穌說:「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來召罪人。」(瑪 九;12-13)所以,當我們意識到及承認自己的邪惡時,我們才開始走上皈依及得救之路。

 

鮑思高家庭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