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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日君樞機以禁食 為香港教育制度祈禱 編輯小組 慈幼會士 陳日君樞機於 2011 年 10 月 19 日 至 22 日,在香港筲箕灣慈幼修院大門外公開禁食(不吃東西,只喝礦泉水及領聖體) 72 小時,以表達對香港教育制度因 「 2004 年教育(修訂)條例 」(校本條例) 而受損的悲哀。 過去七年,天主教香港教區嘗試透過法律程序,阻止校 陳樞機結束禁食後,在 10 月 22 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尊重終審庭的權威,我們接受其判詞的法律效力」,但不等於「承認我們的看法錯了」。他解釋只以禁食而不用「公民抗命」的方式來表達對裁決的悲哀,是想避免因不守法律而對天主教學校及學生造成影響。 陳樞機重申,《基本法》保障宗教團體有權按照 1997 年香港回歸之前的做法辦學,但《校本條例》卻嚴重損害了教會辦學的權利。而終審法官對宗教團體的辦學權「作了一個新的、極狹窄的解釋」,指《基本法》保證的只是辦學中的「宗教成分」,表現於具體活動上,如早禱及宗教課等。既然新法例沒有禁止這些活動,就不違反《基本法》。 陳樞機嚴正指出,《基本法》有關條文是關於辦學權利,「宗教倫理教育的內容和重要性,遠超一些狹義的宗教活動」。不過他表示,雖然教區打輸了官司,仍然不會輕易放棄辦學權,但不能保證將來有一天某些天主教學校「已不像天主教學校,我們因此被迫要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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