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教育法情感教育法 是十八世紀中期由 盧梭 (Jean Jacques Rousseau) 提倡 的教育方法。情感 教育補充了一般型式的預防教育法。它針對青年的成長需要,全面地關顧青年成長。情感教育 提供多元的學習成長經歷及環境。例如:體驗學習、才能培育、技能發展、生活技能訓練等,它們都可培養青年建立自尊,正面的自我實現和公民意識。教育者需要營造出正面及有學習經驗的環境,使青年從中學習成長。整個的教育經驗是建基於 與同輩的集體學習。
例子︰
當 鮑思高神父稱他的方法為「 預防教育法」時,本質上已連結著他個人朝氣勃勃和情感豐富的性格。這些情感表達便成為他教育方式的一部分。它們超越了不但防止青年犯錯的機會—而以推動青年盡力做到最好的正面動力,避免青年受到壞影響;透過有創意的活動,訓練他們的自我表達情感能力等。他認為預防教育比強制教育好,情感教育就是預防和對抗負面影響的最好的教育方法,特別是對抗那些危害青年心理及道德的負面影響。
情感教育強化青年對自己的價值、關心和被愛。一切均建基於一個健康的自尊上。無論是教授語文、數學、參與合唱團、到戶外郊遊或訓練青年專業謀生技能— 鮑思高神父運用情感教育的技巧去導引青年去自我探索、發揮正面的性格及能力去面對成長階段中不可免除的重大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鮑思高神父提倡的情感表達技巧,比二十世紀的 心理學和合作教育早了一百年。在 1877 年,當大部分的教育機構仍使用強制教育法去面對少年罪犯時,鮑思高給予跟隨者的一個原則,在當時來說是非常前衛的︰「讓青年自由地跑跑、跳跳和喧嘩大叫。 體育、音樂、戲劇和戶外活動是最有效學習紀律和得到身、心、靈健康的方法。」 (Treatise on the Preventive System, 2.2)
鮑思高相信,每個人是獨特的,是天主所造及所愛並賦予重要的使命,因此,透過鼓勵青年個人和在團體中的自我發揮,鮑思高神父給予青年成長的機會,無論是在身體、思想或靈性、領導、才華的發展、或成為良好公民等方面都有很大的進步,以致能貢獻自己造福社會,成就天主希望每一個青年達至的「真我」。這個把預防教育和情感教育的融合,並加入宗教的基本元素,使鮑思高神父的教育法從其他當時的預防教育法中突顯出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