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 校本條例高等法院判辭看五大核心價值的重要。」(四)

真理、生命作為核心價值的意義

葉神

上文提要:

香港教區所提倡的「五大核心價值」(五大),並不是隨便選五個大家關心的議題及價值,而是基於教會傳統對人性滿全的理解。由人的自然傾向開始,致使目前有四個倫理神學的學科,對人的行為作出分析及研究。五大核心價值就是對應四個倫理學科,再加上愛德作為人性滿全的高峰。因此,五大就是把整個天主教信仰中的基督徒生活,以五個核心價值有系統地呈現出來。

本期探討:

真理及生命所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真理:

我們經常聽說,每個宗教都是導人向善,信仰哪一個宗教其實並不重要。這種講法的背後,隱含地指出一個人是否天主教徒,對於善的理解及判斷是沒有關係的。引申出來的,就是我們的信仰與生活出現了割裂,我的信仰並沒有幫助我在生活中作出善的選擇。在這種錯誤的氛圍下,當教友面對具爭議性的問題時,如安樂死、同性婚姻、墮胎等等,就會不知道善是什麼。歸根究底,很多教友並沒有深入地探索在我們的信仰裏,什麼是「善」或什麼是「真理」;慢慢地,「善」就僅僅是「互相尊重」、「不要強迫他人」,或「不要傷害人」這些其實是沒有內容的口號。如果善就等同上述的這些口號,那麼自殺或合法召妓,都是善的行為,因為這些行為都是在人自願的情況作出的,看起來並沒有傷害任何人。但是,我們的心底裏絕對不會同意上述的行為是善的,我們會設法制止及規勸年青人要遠避這些行為。當一些自願的行為或表面上沒有傷害人的行為,我們並沒有稱為善,那麼善的標準應該是什麼呢?

耶穌說,我就是真理、道路及生命,祂想告訴我們,真理就在祂的生活及選擇中呈現了出來,我們要向耶穌學習怎樣生活,怎樣選擇。而不是單單憑感覺「感受」善惡,或把善惡的標準交由大部份人決定。

真理這個價值,不僅僅是勸導人不作假見證,更重要的,是我們相信善惡的真理來自耶穌基督所展現出來的人性,這是一個客觀而永恒的標準,幫助我們對善惡作出正確的判斷,在這個基礎下,研究生命、家庭及公義等價值才有意義。否則,離開了耶穌所展現的人性,每人按不同標準去定義生命的價值,這個相對的「生命」價值就會變成因人而異,隨波逐流。

生命

當我們問:生命是否寶貴時,世上任何一個人或民族都會回答:「是」;但在很多生命的議題上,如死刑、安樂死及墮胎等,人與人之間又會出現許多分歧,原因何在呢?主因是部份人雖聲稱生命是寶貴的,但在具體的生活中,他們重視的只是生命帶來的效益,而不是生命本身。以安樂死為例,有意見認為不能和外界溝通的生命,或不能再為社會產生效益的生命,已經不是生命,因此社會可以殺死這些「生命」。但在教會「生命」這個價值的光照下,我們宣揚的不單是「生命很寶貴」,更重要的,是生命的寶貴不在於這個生命為社會或為他人帶來什麼效益,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寶貴的,人的尊嚴就在於他是一個人,人的生命是神聖的,因此,無論出於什麼理由,我們都不能殺害一個無辜的生命。當然,上述提及一些有爭議性的議題,也涉及很多關於「殺人」的倫理分析,例如在正義戰爭中殺人,教會是接受的,原因是戰爭中的自衛,其性質是停止對方的殺人行為,在沒有其他可行的方法下,我們只能以武力去保護自己的國家,即使這個武力可能會引致對方死亡。這些有爭議性的生命倫理議題,都涉及「不可殺人」的誡命,生命的寶貴與「不可殺人」的誡命是一體兩面的,空談生命很寶貴而忽略天主教信仰當中「不可殺人」的誡命只會使「生命」這個價值變得空洞無物。因此,天主教教育當中的「生命」價值,不單是大部份人所聲稱的「生命很寶貴」,更是透過教會內對「不可殺人」這條誡命的闡釋,讓我們明白生命本身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

下期將繼續探討另外三個核心價值:家庭、正義及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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