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義殉難的聖雷鳴道主教

張冠榮

雷鳴道主教是慈幼會在廣東韶關的主教。在1930年那一年,他要去粵北的連州視察教務,於是請來負責該區的傳教士高惠黎神父一起前往。

2月25日,他離開韶州,在連江口登上一艘小船,沿著小北江航行。他估計要用5天時間才能到達連州。除了船夫,同行的有高惠黎神父、兩位男教師,以及兩位女教師,都是剛畢業的,還有一位女傳道員、一位年老的女教友,以及一個小孩阿表,他是到連州讀小學的。中午時,小船來到犂頭咀,一群在岸邊的強盜跟他們打手勢,要他們停下來。他們跟強盜說:「我們是屬於天主教傳教區的,要去連州。」強盜們重複命令,堅持要他們把小船駛近岸邊。有些強盜強行登上小船,呼喝問:「你們有誰保護,在這裡航行?有沒有良民證?」(註:為那些不孰悉當時混亂局勢的人來說,「保護」是指那地受某一幫強盜控制;「良民證」是指從那裡通過的人交稅的收據。傳教士以前經過那地方,從沒有給強盜騷擾,又沒有給任何人交過費用。)

高惠黎神父回答:「我們沒有帶甚麼良民證,以前也沒有人向我們作這樣的要求,我們是傳教士。」「那麼,只要給我們500元,你們就可以走了。」「我們只有這次旅程用的幾塊錢。」高神父說著,並把自己的探訪證拿給他們看。強盜顯然沒有心情跟他們討價還價,一面詛咒,一面責罵,還意圖縱火燒船。這時,有強盜看見船倉裡有女人,就衝上前大叫道:「如果你們沒有錢,至少也要把女人給我們。」雷主教和高神父盡力欄擋著他們,阻止他們傷害女人。這時傳來幾聲槍響,有人在岸邊架起了一座小型機關鎗,正瞄準著。幾個狡猾的強盜大聲說:「如果你們這樣開鎗,是會射殺女人的,那就沒有甚麼東西留給我們了。」

跟著是一場慷慨就義的抵抗。憤怒的惡徒要走近婦女,而主教和神父則極力阻止他們。這些無賴用短棍和槍柄野蠻地攻擊雷主教和高神父,把兩個勇敢的防衛者打倒在地上。素蓮是那位年齡較大的小姐,她跳入水裡逃生,但還是被捉住了,保拉是那位較年輕的小姐,她緊靠著主教,而主教又緊拉著傳道員曾加拉的手,指向天上。暴力佔了上風,強盜從傳教士手中把幾位小姐拉開。主教和高惠黎遭到兇猛襲擊而受了重傷,又被拉到岸邊,緊緊地捆綁著,並拖到樹叢中。婦女因慌亂和恐懼被嚇呆了,又被帶到100公尺外,河邊的一座小塔旁。幾分鐘後,她們聽到幾聲槍聲,主教和他的年輕神父都犧牲了,殉道了。

總會長亞培拉神父曾經送贈一個舉行彌撒用的聖爵給雷主教,雷主教也寫了一封信多謝總會長的送贈。這封感謝信有以下幾句話:「我們可敬的父親鮑思高神父,在他有關中國的夢中,曾看見兩個聖爵,滿溢著他神子的血和汗。願天主賜恩給我,當我把這聖爵交還給我的長上和慈幼會時,它如果不是注滿了我的鮮血,至少也會注滿了我的汗水……」這番說話彷彿預告了自己的殉道。

1983年5月15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冊封雷鳴道主教和高惠黎神父為真福。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證道時,曾解釋「殉道」的意義,他引用了若望福音第17章:「信徒接納天主的聖言,世界卻予以擯棄,這樣,信徒免不了成為世界憎恨的對象。殉道者珍惜信德,不怕為了它而犧牲性命,徹底地為主的聖言作證;也正因此喪失性命而又獲得了性命。」

教宗又說:「性命是每個人最寶貴的基本財富;死亡,尤其是被殘酷地殺害,是每個人最懼怕的。殉道是偉大的行為。在聖若望福音中,基督說:『沒有更大的愛是為朋友捨命。』大公會議的教會憲章也說:『教會把殉道的行為重視為突出的天主的恩賜;愛德的最高證明。』」

教宗在2000年10月1日宣聖120位中華殉道聖人時,冊封雷鳴道主教和高惠黎神父為聖人。

生平簡介

雷鳴道主教,1873年6月5日生於意大利,12歲 (1885年8月17日) 進入鮑思高神父創立的青年中心 (慈幼會母院);其後加入了慈幼會。1895年晉鐸。翌年兼任院長及初學師職。1906年率領首批慈幼會士來華發展會務。先在澳門開辦孤兒院 (今慈幼學校的前身)。12年後蒙教廷任命,接管廣東韶州教區。1921年正月9日蒙祝聖為主教;在任期間籌辦國籍顯主女修會。1930年2月25日在連縣為主殉道 (詳見《血染連江邊》)。1983年5月15日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冊封為真福。2000年10月1日,蒙同一教宗冊封為殉道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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