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冠榮修士

今天想與大家談的,是鮑思高神父一位傑出的學生,聖道明.沙維豪。沙維豪生於1842年4月2日,雙親是熱心教友,他自小品性善良,敬愛天主。他七歲時候初領聖體,立了以下的四個志願:

  1. 一. 勤辦告解,常領聖體
  2. 二. 謹守瞻禮日
  3. 三. 我的朋友,就是耶穌和瑪利亞
  4. 四. 寧死不犯罪

他年紀小小,能立這樣超凡的志願,確是與眾不同的。

有一天,一個老人在下午二時,見沙維豪挾著書包,獨自於烈日之下,就和顏悅色的問:「你單獨行走,難道不驚怕嗎?」「先生,不只我一人,我還有我的守護天使!」「但在此酷暑之時,每日往返四次,你不覺辛苦嗎?」「我的「東主」給我優厚的工資,替他工作,當然不覺辛苦。」「你的「東主」是誰?」「『東主』就是天主,人們如果為愛他的緣故,而以杯水之微給人,祂也會酬報的。」從以上的談話,我們可見沙維豪多麼熱心。

1854年沙維豪第一次與鮑思高神父的會面是值得記述的:

沙維豪問:「神父是否要帶我去都靈讀書呢?」

鮑思高:「我覺得你是一幅好的布料。」

沙維豪問:「這布料有什麼用呢?」

鮑思高:「把它製成一件美麗的衣服獻給天主。」

沙維豪:「那麼,我是布料,神父就是裁縫,請神父帶我去製成一件美麗的衣服吧!」

果然,在鮑思高神父的指引下,沙維豪慢慢成了一位聖人。他傑出的行實中,最令人記得的有:化解兩位同學的決鬥。

事情是這樣的。大概是在沙維豪唸中二那一年,有兩個同學起初因口角而結怨,後來又到處跟人說對方的不是,還把對方的家醜說出來,於是二人的關係更加惡化,最後要以向對方擲石的方式來決鬥。

沙維豪覺得雙方擲石決鬥非常危險,而且這樣做還會得罪天主,天主是絶對不會允許的。沙維豪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對兩個同學苦苦相勸,希望他們能夠不用擲石決鬥。但是這兩個同學正在火頭上,一時失去理智,還表示誓不兩立,把沙維豪的勸告當作耳邊風,全不理會。

到了決鬥的時間和地點,兩個同學各自拿了五塊石頭,一場惡鬥即將開始。就在這時,沙維豪從口袋中取出一個小小的十字架,高舉起來,大聲說:「無罪的耶穌,在臨死時還能赦免殺他的兇手。我是一個罪人,更曾因小事而侮辱他人,你用石擲我吧!」沙維豪屈膝跪下,向著面相兇惡的同學說:「動手吧!用你那一塊石頭擲我的頭。」

那個怒氣沖沖的同學根本就想不到事情會有這樣的轉變,驚恐萬狀地說:「我絕對不能這樣做!我與你没有任何仇怨。如果有人要欺負你,我還會保護你。我又怎會傷害你呢!」

沙維豪轉向另一個同學,做了同樣的事,說了同樣的話。那個同學同樣顯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他承認自己跟沙維豪是好朋友,絕對不肯加害對方。

一場惡鬥就這樣平息了。沙維豪站起來說:「我只不過是一個可憐的受造物,而你們都願意保護我。真想不到你們竟然會因為小小的口角而決鬥,你們不惜犯罪,不惜得罪耶穌,這又是一種什麼心意呢?」

兩個本來要決鬥的同學,被沙維豪這份仁愛和豪氣所懾服,心中的怒氣,也漸漸消失,還開始感到後悔。他們承認自己的魯莽,放下手上的石塊,彼此和解了。他們還答應了沙維豪,要到聖堂辦告解。

今年是道明沙維豪列入聖品的六十多週年,希望各位能找機會研究這位十五歲的青年模範,細讀他的生平事蹟,欣賞他的英勇行為。尤其是他「熱愛耶穌,孝敬聖母」以及「善盡本份」的成聖要訣。因為這樣做,你們都可以成為聖人,成為沙維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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