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卷話題【267】

公教徒應知的煉獄道理

有些人相信有煉獄,有些人卻不接受;有些人害怕煉獄,有些人卻看它為天主仁慈的證據;很多人完全不知道有關煉獄的事,不少教友忘記了煉獄的道理,因為這些年來很少人提及它。

煉獄是一端被遺忘的教理。現代的教友不知有煉獄,因為他們認為犯罪並沒有什麼後果,反正天主是仁慈的,我們都會到天堂去,祂不會遺棄我們。

教會的道理認為,犯罪確有其後果,甚至永遠的後果。雖然天主是愛,祂仍然尊重我們的自由選擇。有可能有人會選擇邪惡到底,不想和天主在一起;少數人的生活是如此純潔無罪,他們死後便直升天堂;大多數的人介乎兩者之間。因此煉獄有存在的必要,使我們能得到淨化,擺脫對罪過的依戀或迷執,並補贖我們的種種過失。基督是我們的審判者,祂仁慈而又正義,我們應變得像祂一樣完美。

在煉獄裡所受的不是身體的痛苦。人一死後,如他在煉獄中,他看見天主的神聖和美善,看到天主對他們的救恩計劃,他們極為渴望和天主一起,這渴望像一團火催逼著他們。他們的苦在於「失苦」,不能享見天主。同時,這渴望之火,使煉靈捨棄對罪過的依戀迷執,這過程也使他們感到幾乎和「失苦」相等的痛苦。

靈魂在煉獄中經驗到痛苦,亦經驗到喜樂。煉獄是天堂的前庭。每一個在煉獄中的靈魂,都有一天會進入天主的榮光中。因此煉靈不單有前述的痛苦,也同時有希望的喜樂。就像一個鍛煉身體的人,不錯,鍛煉時他感到痛苦,但一想到他會達到的目的,這痛苦變了喜樂的痛苦。

煉靈雖然有與天主在一起的希望,但淨化的過程會是長久及痛苦的。除了他們委順於基督的愛的淨化之火外,他們就沒有什麼可做來加快這煉淨的過程或減輕他們的痛苦。這時候,我們可介入了。靈魂離開肉身,他修德立功的時間便完結,他們需要我們的祈禱和善功。我們也可為煉靈奉獻彌撒,因為彌撒是最高的恭敬天主的禮儀和祈禱。幫助煉靈早日享見天主,是一個頗大的愛德的行為。

煉靈可為我們祈求。雖然煉靈不能為自己做什麼,他們可為我們祈禱,幫助我們獲得恩寵來更好地跟隨基督。他們關心我們的得救,他們想幫助我們明白罪惡的害處,和承行主旨的重要,以便我們將來能進入天國。

教會有關煉靈的道理是植根於聖經。瑪加伯書下記載猶大瑪加伯,命人為敬拜偶像的陣亡士兵祈禱和獻祭(加12:45)。這表示罪人在死後仍有得救的希望。煉獄的存在最能解讀以下的聖經章節:「凡不潔淨的……絕對不能入(天堂)」(默21:27),以及基督的要求,如「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

煉獄不是中世紀教會製造來的。雖然煉獄的教理正式訂立是在1274年的里昂第二次公議會,但煉獄的道理在教會一開始便有了。教會歷史從未間斷的證據告訴我們,基督徒常為死去的人祈禱及獻彌撒。這從未間斷的證據包括從一世紀以來的教父和聖師的寫作,也包括教友以彌撒及祈禱紀念他們親友逝世周年的記錄。

善用在世上的日子。天主的本意是叫我們在此世跟隨基督,要我們帶著肉身跟隨這位降生成人的救主。煉獄原不是常規的東西。天主給我們每人所需的恩寵來成聖成賢,我們原可在此世做所有需要做的善工來成聖自己,我們只需要善用天主每時每刻賜給我們的恩寵。

(取材自OSV Newsweekly 一篇文章 “9 truths about purgatory” 18.09.2013 by Emily Stimpson Chap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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