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卷話題【277】

天主教社會訓導

人的團體

近日,重溫了《天主教教理》,有關「人的團體」的教導,也做了一些札記,希望能在今天香港的時局,藉以下節錄的教會訓導,獲得一些啟發和指引。

「天主教會對社會生活中各種安排,以及關於個人實現和社會正義的教導。其中四個主要的原則是:人格尊嚴,公益,團結互助與上下輔助。」

人格尊嚴 基督徒所認識的人格尊嚴,是指每一個人都是天主依照自己的肖像所造成的,天主愛他和救贖他。「天主召叫個人和人類整體歸向祂,分享祂的真福;人還有社會特性,即人與人之間應在真理與愛中建立的手足情誼。」雖然社會大眾未必有相同的信仰,但藉著追求真理和愛,可把人們的分歧縮小。

「人是所有社會組織的本原、主體和宗旨」;政府施政應以民為本。「人可自由地結社,參與社會生活。這『社會化』也表達了自然的趨向,推動人為了達到超越個人能力的目標而結社。」政府應辨識人民藉「社會化」所表達的合理訴求。

公益 「每個人類社會需有合法的權威,以保障法紀的穩定,促進公益。」「公益是政府存在的理由和意義。」「公益包括:對人基本權利的尊重和促進;個人和社會的屬神和屬世價值的發展;眾人的和平與安全。」「促進公益是政府的首要職責」,但「所有的人必須各依其位,各按其職,參與促進公益的工作。」「在法治的社會裡,法律是無上的權威,而非個人獨斷的意願」,因此大家都要守法。但「不義的法律或違反道德秩序的方法,都沒有束縛良心的力量。」

正義是和平的基礎。「當社會尊重人的尊嚴和權利,亦即它的最終目標時,才能保證社會正義。此外,當社會實現某些條件,容許社團和個人享有他們應得的權利時,才能實現與公益及權力的行使連在一起的社會正義。」

團結互助 「人人享有平等的尊嚴和基本權利…存在著經濟上和社會上過分的差異,打擊著千千萬萬的人,並且違反和平」,「同時推動我們消除邪惡的不平等」。「但亦有些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是由不同的因素構成,且屬天主的計劃內。祂願意每個人從他人得到他所需要的,而享有某些特殊『才能』的人,要與別人分享。這些差異鼓勵且屢次要求人們慷慨大量,宅心仁厚,樂善好施。」

「連帶責任源自人類間和基督徒之弟兄情誼,尤其表現於財富的公平分配,及致力於一個更正義的社會秩序。連帶責任這個德行使我們分享屬神的財富,更甚於物質的財富。」

上下輔助 「若能遵循『上下輔助原則』,個人就能在社會自由地發展。」「其內容是:較高的權威不應該剝奪個人主動努力而能達到的成就。較大較高的社會組織也不可越俎代庖,取代次級組織的權責。相反地只有個人或較小的組織發現他們無法勝任時,它才該以輔助性(提供援助)的角式介入。」

(取材自《天主教教理》卷三第一部分第二章及注釋、《天主教教理簡編》相關部分以及《天主教青年教理》相關部分)

梁熾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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